2015年2月,中国保监会正式发布《关于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》,遵循三项基本原则,即坚持市场化方向、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、积极稳妥推进商业车险费率改革。
第一批启动改革试点的省市为黑龙江、山东、广西、重庆、陕西、青岛。
第二批启动改革试点的地区为天津、内蒙古、吉林、安徽、河南、湖北、湖南、广东、四川、青海、宁夏、新疆。
2016年4月29日,甘肃地区率先启动第三批改革地区商业车险条款费率切换工作。
商业车险改革目前成绩如何?日前,保监会公布了2016年一季度试点省市的相关数据。